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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于: 2021年10月31日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10月29日)

 

  20202021学年度,我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现就20209月1日起至20218月31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20—2021学年度,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面贯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以服务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为主线,以学院信息公开和行政党务公开透明为着力点,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是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以增强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广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清单为基础,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我院将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作为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指引,逐条逐项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清单落实,进一步明确了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的信息类别、事项内容、责任部门、公开方式和途径。 

 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教学、行政、学生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在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行了优化和整合,通过与现代教育与网络中心协调配合,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和学院信息公开专栏的有效链接,减少了工作量,确保了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的丰富性和及时性。

  二是创新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联动的多层次、立体化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利用信息化技术拓展了信息公开平台。二是规范学校规章制度,进行了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将学校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大力推进基本信息公开与学中心工作的高度融合,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既要防止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又要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重新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我院在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院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学院基本信息公开情况。学院严格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凡需要公开、要求公开和可以公开的信息,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均予以公开,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2020-2021年度,召开了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学院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严格按照我院信息公开标准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2020-2021年度,在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学院年度报告、会议工作报告及制度共计5条。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包括: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和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学校招生信息网,把招生信息网打造成为融招生宣传、查询、咨询于一体的招生工作主阵地和主窗口,快捷地发布各类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2020—2021年度招生就业处通过各类网站发送报导类信息800余篇,发送短信类信息38000余条,人工电话及传真公布信息1100余人次。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财务处第一时间在相应栏目上更新最新动态,包括学生收费标准、工资发放说明、新的财务政策与制度、学生可以及时查询学杂费收费标准、应交学杂费等信息,并可通过微信缴纳学杂费。本年度在学院官网公开了《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开了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学院概况、预算情况说明、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等公开报表。公开了学院2019年及2020年部门决算,包括学院概况、决算情况说明、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等公开报表。资产处通过校园网政府采购网等途径,及时公开制度、政策法规、招标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招标相关工作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2020-2021年度我院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合计137个。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发布报废资产网上公开竞拍公告2个。

 4.人事招聘信息人事招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面广,对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也坚持了各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的原则。2021计划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46名、辅导员岗位人员8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5名,共计69人。截止到2021年8月6日,已完成公告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后续程序将在满足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按序推进。组织部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结合实际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梳理事项,规范程序,每一项公开事项均在组织部长审查下进行公开,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进行公开,调动了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得到了提升。

 2020-2021年度通过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10条。在干部招聘任免方面共发布信息39件,发布信息包括学院领导社会兼职情况、学院干部任免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公示、推荐省委教育工委“两优一先”人选公示等五方面,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5.教学质量信息一是教学服务流程公开。为及时将教学日常事务下达教师学生,教务处网站专门设置了教学动态栏目将学生学籍处理、成绩、考试等教学日常工作办事流程及时公布,通过多渠道途径,保证教学信息事务快速传达,受到学生与老师好评。二是教学建设公开公示。在专业与课程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评估工作等教学改革与创新建设中,教务处在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指导下,广泛征求社会及校内外高校专业人士意见,保证了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实施性。

2020年度-2021年度教务处更新人才培养方案共计24条,更新专业设置1条,更新开设课程1条,更新质量年报1条。

6.学生服务管理信息2020-2021年度,学工部着重抓好制度建设、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院外网主动公开信息9件。其中,学生评奖类信息3件,学生资助类信息3件,学生管理服务类信息2件,学风建设类1件。

7.学风建设信息2020-2021年度通过微信、QQ、智慧校园系统等交流平台将学术委员会公示信息、政策文件等信息同步发布。公开了《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成果成员变更的暂行规定(试行)等制度按照《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工作需要,增补学术委员会委员,及时在学院办公网发布增补结果。公示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评定的各类教科研成果17条。

8.突发事件信息。2020-2021年度校园安全稳定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没有公开事项

9.新闻媒体公开信息。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极光新闻人民网新华网黑龙江日报龙头新闻等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共计324

三、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

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比较满意,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没有发生过因信息公开工作而复议、涉诉的情况。

 四、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学院已经形成了初步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基层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不够规范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学院对公开信息的解读和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下一年度信息公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切实增强公开意识与信息解读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对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事项清单要及时主动公开,提升依法答复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申请的能力。针对学校重要决策、重要制度等,要进一步强化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与回应,加强与师生的沟通,回应师生关切。

2.继续推进信息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结合新的信息传播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创新智慧校园信息管理模式,建设大数据服务平台,汇聚校园各类各级信息数据,推进学院各类公开信息。

3.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督查机制。健全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各个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加强精细化管理和督查,加强信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9日